凡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又不符合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所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软件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那么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6)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7)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8)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9)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10)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11)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1)时间限制。对软件著作权规定了一定的保护期。
(2)表达方式的限制。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软件著作权的侵犯。
(3)保护范围的限制。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等都不属于软件保护范围。
(4)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的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5)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