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设计的表现形式有:
1、具象表现形式:运用自然界丰富多彩的素材进行提炼和加工,此类图彤标志生动而富有情趣,具有图解说明式的特点。
2、抽象表现形式:运用单纯的点、线、面体为主体,进行重复、渐变、对称、发射、突变、调和、均衡、正负、借用、回旋、分解、组合等变化处理。
3、文字表现形式:以企业、品牌全称为素材,着意在文字或字母的空间、结构、笔画、形态及形式上进行变化处理,特定文字或字母的设计造型可以表现出一些相关行业的性质和特点。
4、综合表现形式:标志设计基本上是从单独使用具象图形开始的,图形和字型结合使用的历史并不算长,由纯文字表音、结合字型构成的字型标志和纯图形组成的综合标志,兼顾了文字说明和图形表现,具有视、听同步的优势,在设计中运用极为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