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专利申请的异议时,需要了解专利异议的程序,那专利异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1、书面答辩
专利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专利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核实研究
专利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专利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专利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专利评审委员会申请专利异复审,专利申请注册转入申请专利异议定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