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VI设计的基本要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标志、企业标准字、标准色彩、象征图案、组合应用和企业标语口号等。
企业名称与企业形象有着紧密的联系,是CIS设计的前提条件,是采用文字来表现识别要素。企业名称的确定,必须要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思想,体现企业理念;要有独特性,发音响亮并易识易读,注意谐音的念义,以避免引起不佳的理想。
企业标志是特定企业的象征与识别符号,是CIS设计系统的核心基础。企业标志是通过简练的造型、生动的形象来传达企业的理念、具有内容、产品特性等信息。标志的设计不仅要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而且要表达出独特的个性和时代感,必须要表达出独特的个性和时代感,必须广泛的适应各种媒体、各种材料及各种用品的制作,其表现形式可分为:
图形表现(包括再现图形、象征图形、几何图形);2.文字表现(包括中外文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组合);3.综合表现(包括图形于文字的结合应用)三个方面。企业标志要以固定不变的标准原型在CI设计形态中应用,开设时必须绘制出标准的比例图,并表达出标志的轮廓、线条、距离等精密的数值。其制图可采用方格标示法、比例标示发多圆弧角度标示,以便标志在放大或缩小时能精确地描绘和准确复制。
企业的标准字体包括中文、英文或其它文字字体,标准字体是根据企业名称、企业牌名和企业地址等来进行设计的。标准字体的选用要有明确的说明性,直接传达企业、品牌的名称并强化企业形象和品牌祈求力。可根据使用方面的不同,采用企业的全称或简称来确定,字体的设计,要求字形正确、富于美感并易于识读,在字体的线条粗细处理和笔划结构上要尽量清晰简化和富有装饰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