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的受理部门 是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专利市场处。
当事人可以按以下程序办理质押合同登记:
1、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2、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名用章。
登记申请表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制。
3、按《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
(1)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2)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
(3)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4)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7)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登记费可由当事人协商负担。
5、当事人提交了齐备的申请文件并已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由此开始专利局起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6、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7、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