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设计有以下特点:
1、功用性。标志的本质在于它的功用性。经过艺术设计的标志虽然具有观赏价值,但标志主要不是为了供人观赏,而是为了实用。标志是人们进行生产活动、社会活动必不可少的直观工具。
2、识别性。标志最突出的特点是各具独特面貌,易于识别,显示事物自身特征,标示事物间不同的意义、区别与归属是标志的主要功能。各种标志直接关系到国家、集团乃至个人的根本利益,决不能相互雷同、混淆,以免造成错觉。因此标志必须特征鲜明,令人一眼即可识别,并过目不忘。
3、显着性。显着是标志又一重要特点,除隐形标志外,绝大多数标志的设置就是要引起人们注意。因此色彩强烈醒目、图形简练清晰,是标志通常具有的特征。
4、多样性。标志种类繁多、用途广泛,无论从其应用型式、构成形式、表现手段来看,都有着极其丰富的多样性。
5、艺术性。凡经过设计的非自然标志都具有某种程度的艺术性。既符合实用要求,又符合美学原则,给予人以美感,是对其艺术性的基本要求。一般来说,艺术性强的标志更能吸引和感染人,给人以强烈和深刻的印象。
6、准确性。标志无论要说明什么、指示什么,无论是寓意还是象征,其含义必须准确。首先要易懂,符合人们认识心理和认识能力。 其次要准确,避免意料之外的多解或误解,尤其应该注意禁忌。让人在极短时间内一目了然、准确领会无误,这正是标志优于语言、快于语言的长处。
7、持久性。标志与广告或其它宣传品不同,一般都具有长其使用价值,不轻易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