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闪(Flash mob)是一群人透过互联网或手提电话简讯相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然后共同做出特定的动作(例如拍手掌、叫口号等,一般是不违法却很引人注意的动作),又在短时间内若无其事般急速消失,这种行为被称为“快闪行动”,可视为一种短暂的行为艺术。其主要特点是只有发起者没有组织者、有纪律、成员基本互不相识。进行快闪活动的人群又被称为“聪明暴民(Smart Mobs)”“快闪暴走族”“行动帮”等。
闪族是于2000年最先在纽约出现,后来扩展至欧洲、亚洲等。快闪族最早起源于2000年3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4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是现代人在忙碌之余和世界开的一个善意的玩笑。他们当中的多数人表示,如果活动设计合理,自己将会主动参加。当然,也有些人因为担心造成误会,而采取保守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