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设计阶段包括详细设计阶段和概要(总体)设计阶段。系统设计通常应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归纳法,另一种是演绎法。
系统设计是根据系统分析的结果,运用系统科学的思想和方法,设计出能最大限度满足所要求的目标 (或目的) 的新系统的过程。系统设计内容,包括确定系统功能、设计方针和方法,产生理想系统并作出草案,通过收集信息对草案作出修正产生可选设计方案,将系统分解为若干子系统,进行子系统和总系统的详细设计并进行评价,对系统方案进行论证并作出性能效果预测。进行系统设计时,必须把所要设计的对象系统和围绕该对象系统的环境共同考虑,前者称为内部系统,后者称为外部系统,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支持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内部系统和外部系统结合起来称作总体系统。因此,在系统设计时必须采用内部设计与外部设计相结合的思考原则,从总体系统的功能、输入、输出、环境、程序、人的因素、物的媒介各方面综合考虑,设计出整体最优的系统。进行系统设计应当采用分解、综合与反馈的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