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比如说文字和图形的审查标准又不一样,两个字和三个字的审查标准又不一样,中文和英文的审查标准更不一样。英文有含义和没含义的审查标准也不一样。
(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