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和注册商标的区别如下:
1、认定机构不同
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着名商标则是由省工商部门认定。
2、认定标准不同
驰名商标必须达到全国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而着名商标满足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即可。
3、受保护的范围不同
驰名商标不仅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还能根据认定部门的不同得到商标局及司法部门的保护。而着名商标受保护的范围和程度明显小于驰名商标。
4、宣传作用不同
《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而经认定的着名商标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宣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