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明专利申请中,可以有多个申请人。申请人可以是个人或者组织。有多个申请人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1. 合作发明:多位发明人共同创作了该发明,这些发明人可以作为共同的申请人提交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申请人都享有相同的权利。
2. 转让权:一位发明人可以将自己的权益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另一位申请人。在这种情况下,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在专利申请中分别列出。
3. 共有权:多位申请人不是共同发明人,但是拥有共同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每个申请人都拥有相同的权利,但每个申请人也可以独立行使其权利。
在多个申请人的情况下,各个申请人需要签署共同的申请文书,以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如果某位申请人撤回了申请,其他申请人也必须跟着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