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观专利的条件如下:
1.新颖性:外观设计必须是新的,如果在公开发行或在商业上使用之前,曾经在国内或国际范围内被公开披露过,那么就不再具有新颖性。
2.创造性:外观设计必须是主观上具有独创性的,即相对于已经存在的或已经公开的任何其他外观设计而言,有显著的不同之处。
3.实用性:外观设计必须有实用性,即符合实际运用的需要,能够被工业界广泛应用。
4.可标识性:外观设计必须能够以图形或照片等方式完整地表达出来,并且能够为人所认识。
5.不属于禁止申请的对象:根据相关规定,一些物品可能不适合申请外观专利,例如过于简单的设计或只具有装饰性而缺乏实用性的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