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进会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生态文化促进会由四川省林业宣传中心、省天然林保护中心、省林业信息中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单位发起筹建。
促进会理事会成员共计52名,涉及林业、新闻、教育、金融、科研、文化等多个行业,旨在通过开展一系列规范、有序、有计划、有影响的生态文化研究、创作、宣传活动,提高人们对生态文化的认知和关注,促进全省生态文化繁荣发展,提高全民生态文化意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促进会的建设与发展
秉持“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建设生态文明”的宗旨,深入挖掘四川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创新生态文化形式和内容,促进生态文化的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和繁荣作出自己积极的贡献。三、VI名称
中文标志准确写法为“四川省生态文化促进会”,英文标志准确写法为“Sichuan Ecological Culture Association”。
四、VI设计要求
1、要求VI整体设计,设计方必须提供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及软件,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提供的图片和图形必须达到实际应用的分辨率,可编辑的矢量图形源文件,表明标准色值、注明各部分比例、尺寸、颜色、形象的PSD、AI、CDR格式源文件,经我方确认后才能交割佣金。
2、VI设计要求主题突出、寓意深刻,体现环保、生态、绿色、资源、全球化等理念。简洁、大气、干净、色彩协调、容易记忆,以文字、字母及图形组合均可,用于印刷品、网站、名片、办公文件、形象墙等不同用途。
3、设计作品必须附有对VI创意设计及寓意的文字说明。
4、设计者应保证其所设计的作品为原创,其作品本身及任何主体特征性构成元素未以任何形式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5、经采用的设计作品,我方支付设计制作费后,即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6、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我方所有,设计者不得在未征求我方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提供、发布或刊载该作品本身及任何主体特征性构成元素。
7、所设计的作品应为原创,LOGO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人独立创作,为第一次发布。作品保证不会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未侵犯他人著作权。 如中标,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发布权等均归我方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包括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否则构成侵权,本公司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其他说明
四川省生态文化促进会旗下有《绿色天府》杂志,参与本次悬赏的优秀设计者将有可能获得与杂志的长期合作机会,参与版面设计和美术设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