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LOGO设计要求:见附件。
二、应用设计内容:见附件。
三、知识产权
1、所设计的作品应为原创,LOGO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如中标,设计方必须提供以上要求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及软件,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
3、中标的设计作品,我方支付设计制作费后,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我方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包括并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以及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否则构成侵权,本公司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