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用电子产品,产品类型为体感设备,设计师可参照微软XBox360;
2、外观新颖时尚,有品质感、艺术感;
3、企业标识“体”,产品标识“iMove”。
【知识产权声明】
1、所设计的作品应为原创,未在国家专利局申请过专利,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如中标,设计方必须提供以上要求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结构设计;
3、中标的设计作品,我方支付设计制作费后,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以及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否则构成侵权;
4、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5、参加此设计任务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