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LOGO
1、作品需符合律师职业特点,蕴含法律服务寓意。
2、作品应构思新颖,简洁明了,色彩谐调,大气庄重。
3、作品易懂、易记、易识别、易制作,可以结合名称进行设计。
4、作品的色调、构图由设计师自由发挥,图案颜色要素雅。
5、该标志将应用于门头、招牌、办公室形象墙、名片、信封、信纸、手提袋,文件夹、合同纸封面、合同纸内页、律所简介、桌牌、房间指示牌、室内宣传牌等,请考虑通用性要求。
二、VI简单应用(需基于LOGO的基本要素):
包括:办公室形象墙、名片、信封、信纸、文件夹、律所简介、律所电子文档模板,如:WORD模板页脚页眉设计、PPT模板、EMAIL签名等。
稿件要求:
1、LOGO/VI基础应用设计应注明标准字,标准色使用规范,最好能提供多种配色方案参考选择。
2、中标设计师需提供作品的完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用于修改及制作的AI,CDR,PSD等格式原文件,应为矢量图。
权利要求:
1.设计师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设计的作品必须为投稿人独立创作的第一次发布的作品,且该作品不会侵犯他人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权利的,由设计师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经支付的奖金及承担我单位其他因此造成的损失)。
2.设计作品被确定为中标后,作品的知识产权立刻均归本所所有,同时本所有权以任何方式对其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组合和应用等。设计师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则构成侵权,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设计师至招标结束一直未获得本所采用通知的,可以将投稿作品作其他用途,但必须除去稿件上有关我所的任何元素。
4.参加此设计任务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