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名称: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
1.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标识(LOGO);
2.应体现“咸宁设计”这一主题。
作品需附有简要的创作思路和设计说明,
解释 LOGO 创作理念及内涵。
主要用途:
设计logo应用
网站、PPT 模版、文件、名片、建筑物外观、宣传媒介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设计要求:
1、具有标志性。要求个性鲜明、易于记忆辨识和传播。
2、具有艺术性。要求简洁明快、富于美感、凸显品位。
3、作品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原创。
4、必须是彩色原稿,能以不同的 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5、标识应为平面形式,可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品及办公用品的印刷。
知识产权说明:
1、 所设计的作品为原创,为第一次发布。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 中标的设计作品,我方支付设计制作费。即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不得再向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