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主要生产和销售消费类电子产品,以下是项目要求:
一、公司LOGO设计(图形标志+中文+英文)
中文名称:深圳市易想达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E-song Digital (HK) Ltd.
中文简称:易想
英文简称:ESONG
(1)整个LOGO,中文“易想”、英文"ESONG”,图文结合;
(2)LOGO应传达出科技,诚信,高效的信息;
(3)设计简洁大方,醒目易识别和记忆;
(4)色彩应用与构图组合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具有独特个性,色彩高雅,能突出科技改变生活的特点。
(5)LOGO要求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整体识别性强,视觉效果突出,与企业的行业特性融合在一起。
(6)LOGO的样式易识别、国际化、大气、时尚、富有现代气息、高档感、应简洁明快、色彩协调
(7)有独特的创意;突出公司科技改变生活的特性,突出企业文化理念,符合公司品牌定位。
(二)色调、构图不受征集人局限,由设计师自由发挥,设计人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喜好进行创作,并应提供有多种配色的方案选择。
(三)LOGO主要应用于产品品牌,也可应用于报价单、合同、广告牌、名片、手提袋、海报和宣传画册等,设计时请一并考虑,并最好分别给出设计方案。
(四)作品需提交所使用的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设计者须提供源文件。
二.将LOGO应用于产品宣传画册和海报的格式设计,需提供原文档.
知识产权说明
1、所设计的作品应为原创,LOGO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如中标,设计方必须提供以上要求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
3、中标的设计作品,我方支付设计制作费后,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我方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包括并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以及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等权利。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由本公司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否则构成侵权,本公司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5、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6、参加此设计任务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